各级领导干部对待亲戚的态度和做法,不仅关系到个人的家事,而且关系到整个社会的风气,关系到党与国家的前途和命运。开国总理周恩来与所有普通人一样,都有着浓厚的家庭和亲属之情。但是,他的这份人之常情往往又表现得比较“不近人情”,他严以律己,廉洁奉公,把无限的关怀和浓浓的爱意融入到对家属亲戚的严格要求之中。为了从严要求家属,周恩来亲自制定了10条家规:一、不准晚辈丢下工作专程看望他,只能是公差顺路看看;二、亲人来一律住国务院招待所;三、一律到食堂排队打饭,有工作的自己买饭票,没工作的由周恩来付伙食费;四、看戏以家属身份买票入场;五、不准请客送礼;六、不准动用公家汽车;七、生活要艰苦朴素;八、个人生活上能做的事不让别人代办;九、任何场合不能说自己和周恩来是亲属关系,不能炫耀自己;十、不谋私利,不搞特殊化。这些家规内容虽然涉及的都是一些生活小事,但却体现了鲜明的原则性。
予陈绣云开除;给予劳动改造
陈绣云是周恩来十四姨娘的女儿,比周恩来小十多岁,是周恩来嫡亲姨表妹。1908年,周恩来生母、嗣母相继去世,而周恩来又要离家读书,两个弟弟无人照管,只好将6岁的小弟弟周恩寿送去十四姨娘家,请十四姨娘代为抚养了两年。因此,十四姨娘对于周恩来来说,远胜于一般的亲戚关系。
新中国刚成立不久时,陈绣云就主动与表哥周恩来联系。周恩来因为工作忙,无暇回信,邓颖超便按周恩来的意思给陈绣云写了一封回信。陈绣云拿着邓颖超的信找到上海中共中央华东局民主妇女联合会,请求安排工作。妇联便把她介绍到松江县人民政府。松江县人民政府经过核实其身份,加之新政府也确实需要用人,就把她安排在县文教科做扫盲等“社教”工作。
当时,扫除文盲工作面广、工作量大,要经常下农村,可陈绣云自恃其表哥是一国总理,不肯下乡。当地领导就把她调到松江县印刷厂做统计工作,而她业务不熟,又不愿好好干。
1951年8月,邓颖超到上海治病。陈绣云获悉后,就去邓颖超的住地看望并向邓颖超“诉苦”,提出要去北京找周恩来给她安排一份好的工作。邓颖超婉转而又明确地拒绝说:“你表哥非常忙,平常我要见他都很困难,你就不要去了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