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廉洁四川》在6月16日报道达州市宣汉县原乡村振兴局副局长雷勇的忏悔实录,雷勇表示自己也曾经在脱贫攻坚战的岗位上多年的进行奋斗,一直以来任劳任怨,被评为省级脱贫攻坚先进个人,由于受到亲情和利益的威胁下,自己的初心已经慢慢发生改变,走进贪腐的泥潭。

贪污的过程

雷勇交代自2016年到2022年,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利找到相关的负责人,通过打招呼的方式,帮助自己的亲属朋友进行工程项目的承揽,收取他人贿赂的79万元。于2022年7月份被达州市宣汉县纪委监委纪律审查与监察进行调查,雷勇在2022年9月份因为严重违反党的纪律,已经构成违法并且涉嫌受贿犯罪,因此被开除党籍、开除公职,关于涉嫌犯罪的问题将移送到检察机关进行依法审查起诉,将所有的财产一同移送。雷勇在2023年4月份因为受贿罪,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,处罚金额20万元人民币。

悔不当初

雷勇入狱之后悔不当初,送钱的还问我啥时候出去,真的是早知如此,不应该当初收取贿赂,只因为收到亲友的贿赂,导致个人走进犯罪的道路。通过公布的忏悔实录可以看到雷勇在狱中真的是真心悔过,曾经将人民的利益放在最前位,结果因为内心的变动,没有把持坚定的思想,忘记最初的使命,做出对不起人民的事情。通过这件事情更应该倡导廉洁,加强对反腐教育的实施,让每一个人都时刻的认识到贪污腐败,给社会带来严重的危害,积极的加入到反腐败的行列当中,联合各个部门,共同建设良好的社会环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