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国际公约,参加二战的国家应为战俘提供人道主义保护, 尽管在纸面上很少有国家能做到。 苏联援助中国东北时,俘虏了60万日本人, 这些俘虏用于工程建设。 当时苏联在战争中损失了2000万士兵。 这些艰巨的工程单靠女性是做不到的,苏联用日本俘虏来做。虽然战争的发源地不在日本,但日本也失去了许多日本人,急需男子回国建造。 就像苏联提出将俘虏送回日本一样,苏联肯定是按照国际公约将他们送回的,但他们狡猾到无法遣返60万俘虏。 他们可以在两三天内偿还全部,但只偿还一部分。 他们首先奖励生产力较低的女性俘虏,然后奖励强壮的男性俘虏。